法定除舊服務

 

1. 適用條件 由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起,凡顧客向中電源動電商有限公司 (中電源動電商) 購買《產品環保責任條例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,包括空調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、電視機、電腦、列印機、掃描器及顯示器,可要求安排免費移走與所購買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舊電器 (須屬同類受管制電器 註1)
2. 除舊地點 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
3. 選取期限

(a) 顧客可於購貨時簽署「法定除舊服務選取紀錄」即可;或

(b) 於交易當日及其後2日內 (共3天,不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) 向中電源動電商提出要求,逾期作放棄除舊服務處理。

4. 除舊服務時間

(a) 一般情況下,須預留3個工作天安排除舊服務;

(b) 在顧客指定的日期,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;

(c)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

5. 注意事項

(a)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,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,或     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,稍後才移走,顧客可與職員安排;

(b) 舊件一經同意收取,恕不退回;

(c) 舊件必須獨立放置,脫離任何裝置、連接系統、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;

(d)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(例如:有餿汁殘渣、蟑螂、螞蟻),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,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;

(e)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,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內致電通知﹔

(f) 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 /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,除舊服務將會暫停,並另作安排;

(g) 於約定的除舊時間,因交通或天氣情況,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、暫停或改期,中電源動電商恕不負任何責任;

(h) 顧客、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,中電源動電商將會遵守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486章)處理顧客的個人資料處理,詳情請細閱銷售單據背頁的條款及細則;

(i) 如有任何爭議,中電源動電商保留最終的決定權。

註1

空調機:  包括獨立式及分體式空調機,屬氣冷式或氣暖式 (或兩者),其額定製冷量不超過7.5 千瓦 (即3 匹)。

洗衣機:  其額定洗衣量不超過10 公斤。

電冰箱:  其總容積不超過500 公升。

電視機:  其顯示屏幕的尺寸不超過100 吋(以對角斜角量度)。

電    腦:  包括個人電腦、桌上電腦、平板電腦、手提電腦及筆記簿電腦。

列印機:  其重量不超過30 公斤;如同時用作影印機、圖文傳真機或掃描器,仍視作列印機。

掃描器:  其重量不超過30 公斤。

顯示器: 不具備儲存電子數據或運算的功能;其顯示屏幕的尺寸為5.5 吋至100 吋內(以對角斜角量度)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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